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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玫瑰 第117节(1 / 3)

因为不懂什么牌子的香烟好,买之前,她在网上搜索浏览,发现黄鹤楼和白沙的排名不相上下,都是好烟。

走进便利店寻找目标, 黄鹤楼售空, 温书梨选了盒白沙。

前台收银员看到一个长相如此清澈的女孩拿了盒烟,不由得惊讶, 问原因又觉得多此一举, 只得在心里暗暗感叹:这小姑娘挺……野。

“你不喜欢烟味。”沈厌接过, 眸底勾出浅淡的几分悦,“买这个干什么,想看我抽烟吗?”

英语那次竞赛,一行人在京城的深巷子口吃饭,遇到寸头哥抽烟,温书梨的表情不是很好,可以看得出她不喜欢烟味,或者不喜欢抽烟的人。

但现在……

温书梨双腿交叉,仰头看着他,“香烟可以缓解不好的心情,我是不太喜欢烟味,但如果你的心情可以变好,我没关系。”

香烟又称尼古丁,成分包含烟碱、烟焦油和一氧化碳,三者之下逢火燃烧散发的白雾,随喉管进入肺部会使人产生短暂的兴奋。

所以,很多人在情绪烦躁之时会借烟舒缓。

今天晚上的事情,沈厌的心情应该不会太好,那他应该是需要的吧。

自从谈恋爱开始,温书梨没有见过沈厌抽过烟,他身上依然是清新凛冽的薄荷味,未沾染一丝属于香烟浓重的刺鼻感。

她这么做是想让沈厌明白,即使我有不喜欢的事或物,前提条件是你,我都会接受。

“抽烟……”见他不说话,温书梨又叮嘱了句,“抽烟可以,不要抽太多,危害身体健康。”

想来想去,沈厌没想到温书梨买的东西是香烟,这么一看,他倒是想多了。

“温书梨。”

空旷的房间内,每一处都是静的,沈厌的声音在动,仔细听的话,有些喑哑:“我不抽烟。”

他说话的同时,温书梨起身,莹白玉足踩在原木地板上,裤脚稍微向上挽了些许,露出纤细骨感的脚踝,一步步走向他,“为什么?”

“是因为我吗?”

不得不承认,这个问题问得幼态,可以忽略不计,毕竟在她心里早已有了答案。

落地窗与地板相连,明净透亮,窗帘微微敞开,缝隙因冷风的舞动渐渐加大,皎白月光投进室内,两人的剪影距离缩小,直至重叠。

温书梨抱住沈厌,侧脸蹭了蹭,“阿厌,不抽烟因为我;来京城也是因为想让我值得最好的;我的喜好、我说过的话、我的一切生活小习惯你都记得清楚,你对我的喜欢我看得到。”

喜欢说出来无形,表达于实际行动。

真诚往往最能打动人心。

“我对你的喜欢,你也要看到。”

温书梨闭上双眼,感受到沈厌轻轻顺着她的脊背,哄人似的。

她继续说:“我们是恋人,彼此信任、彼此依赖最为基本,你有的时候也可以不用那么坚强。”

就像沈厌失去母亲的支撑,一个人承受日夜苦寂与孤单,她太心疼了。

早在高中,温书梨隐约知道沈厌家庭的不完美,她没有硬逼着他说,入大学这段时间以来,她用自己的方式靠近他,教他慢慢打开心扉。

抬眸,与沈厌撞上目光,“还有我呀。”

“梨梨,对不起。”沈厌环紧温书梨,不经意地偏头,鼻翼轻触了下她的白皙颈侧,发痒,“对不起。”

对不起,我说晚了,让你担心这么久。

温书梨缓声纠正:“阿厌,你没有对不起我。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私事,想不想说取决于自己。”

“就像我,”她往后退了一步,萦绕鼻翼周边的薄荷气息逐渐变淡,离太远舍不得,又往前走了半步。

食指指尖挠了挠脸颊,目光飘飘然,含糊不清地说:“我嗯嗯嗯嗯嗯……”

“嗯嗯嗯嗯嗯”在表达什么,虽说都是文字,包含的意思多了去了。

沈厌被逗笑,重新复述了遍,“什么是‘嗯嗯嗯嗯嗯’?”

拽哥学人说话挺可爱的,况且,还是那么一大长串的叠词。

不是撒娇,胜似撒娇。

沈厌坐在床的一侧,双手撑在背后,身子稍微倾斜,洁白的床单吞噬他骨感分明的手,弧度旖旎暧昧,“我听不太懂。”

这个角度,致使宽松上衣失去重力塌陷,贴于腰腹。即使隔着衣料阻挡,但能隐约看到他紧致的肌理。

腰的围度,好像稍微一环便能完全占据。

作为男生,腰怎么能这么细?

说不清脑海里的动机,接受意识驱使,温书梨迈步走向沈厌,抬起一腿放在他身侧,接着是另一条腿,整个人跨坐在他身上,伸手揽他。

危险的姿势。

如白藕的手臂于他颈后,在他看不到的地方,那指腹泛得粉嫩,像是含苞待放的骨朵。花香递进,浸入鼻息,他微不可察地挑眉,等待她会怎样来回答他的问题。

很显然,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,像度秒如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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