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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节(4 / 4)

是分别有十三分钟和八分钟左右,不知道去了哪里。我把江军借给我的警察。打发到镇上的集市,就是去找路的。围尤来圾。

这一找起来,他们果然发现,集市后面,有一条很难走的小径,可以通向墓地。警察里有女性,她还特地试验了一下。试验结果显示,如果全速奔跑,从集市后面的捷径小路跑到墓地去。算上来回的时间,只需要六分钟左右。

而且,这还是那个女警察对路线不熟的情况下办到的。如果对路线熟悉,所花的时间,可能还可以缩短一分钟左右。那条小径,树木和杂草丛生,还有一个土坡,爬上那个土坡,就到了墓地里。

如果徐芳事先对路线进行过勘察和熟悉,五分钟左右的时间,足够让徐芳跑上一个来回。

“和老板交谈两分钟,徐芳跑的再快,也需要花五六分钟才能一个来回。徐芳第二次出去,只有十分钟的时间,算下来,那她作案的时间只有两分钟左右,她一个女人,你觉得可能吗?”江军问我。

“我说了。”我回答江军:“看似不可能,但是徐芳,正是利用了这种不可能,为自己洗刷了嫌疑。”

值得注意的是,徐芳是消失了两次,第二次的时间,要比第二次长一些。

徐芳杀冯亮,是分成两个步骤进行的,而她的每一次消失,就是她按照步骤作案的时间。

第一次,是徐芳正式对冯亮下手的时机,而第二次,之所以时间要更短,是因为,当时冯亮已经死了,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虫子给清理干净就行了。

冯亮身上的伤口,是被某种食肉的毒虫咬的,这种鉴定结果,已经是确定的了。这波去集市找捷径的人,当天晚上就给我带回了消息,之后,我又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。我让他们,偷偷去徐芳的家里搜查证据。

警方和我之前陷进的误区,不仅莫名地让徐艳的嫌疑加重,还产生了对徐芳有利的后果:警方,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,把她给放了。其实,当时我觉得江军这么做,并不妥,但我没有说破,我的目的,是让徐芳放松警惕。

在侦查没有结束之前,我始终认为,每一个人都有作案的可能,不管嫌疑大小,都需要调查。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们的心理,一开始,有不少线索都指向徐芳是凶手,徐芳似乎料到警方会觉得事有蹊跷,会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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